广西小伙小陈与小美(均为化名)系青梅竹马,两人一同长大,一同念书,并在长大后进步为男女朋友关系,谈婚论嫁。然而,由于双方爸爸妈妈对彩礼数额产生分歧,小美提出了分手。
为了挽回感情,小陈在分手后的3个月里,先后22次发送“1314”、“520”等带有特殊含义的红包,小美收下了红包,也给小陈的心里留下了一丝期望。
2022年9月21日,小陈远远看到,小美与新男朋友生活在他的房屋里。这一幕,刺痛了小陈,他在次日凌晨发送了遗言,跳楼自杀。
小陈爸爸妈妈觉得小美是致使儿子自杀的直接缘由,起诉索赔51万。小美是不是需要为小陈的自杀负责?日前,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鱼峰区人民法院在一审判决书里给出了答案。
挽回感情失败后跳楼自杀
小陈与小美都是柳州鱼峰区某村村民,两人自小一块长大,2020年4月确定恋爱关系,2021年6月开始同居,2021年3月,购买了一套64.18平米的房屋,该房登记在小陈名下。
2022年6月23日,小陈与小美双方爸爸妈妈因彩礼数额存在分歧,小美提出了分手。分手时双方对此前购买的房子进行处分,房子归小陈所有,小陈补偿小美装修款15万,小陈已支付8万元。
小陈虽然表面上答应分手,但一直放不下,从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9月21日期间,共有22次向小美发“131.40元”、“152.00元”、“52.00元”、“1314元”、“520元”等带有特殊含义的微信红包,转账说明中注明暧昧的语句,小美都收下了。
本以为挽回感情有望的小陈,却发现,分手后的小美又找了新男朋友。
鱼峰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,法院审理查明,2022年9月20日18点31分,小陈来到他的房屋附近暗中窥探,发现小美与其男朋友一同生活在房屋里。同日,小陈还尾随小美与男朋友外出。
9月21日2点31分,小陈最后一次来到该小区,确认小美与其男朋友在屋内休息后离开小区。回到了暂住的小美的房屋处,开始编辑遗言。
之所以会住在他们的房屋里,小美讲解,她是由于小陈要去外地工作,应他需要搬过去居住,以防设施老旧。而2022年9月11日,小陈外出工作1个月后回到柳州,称没地方居住,于是她将自己坐落于另一处的房子钥匙交给了小陈。
小陈于2022年9月21日凌晨3点40分左右发给小美的微信中,他提到了“我走了,分开实属不愿”,也提到了“见证了你们所有些高兴,你们在大家过去的房屋里做都着过去大家一块做的事……我了解无挽回你。你们睡在同一张床,大家过去的床……我的心每一秒都如刀扎一般,我不甘,我又无方法”,“我还是爱你,你会一直高兴开心的,我会化作人间的风雨一直陪着你”。小美因在睡觉没看到该信息。
2022年9月21日凌晨4点左右,小陈又发给其妈妈发微信,表达了自杀的想法与交代后事。
小陈妈妈收到该微信后,联系了小美的妈妈询问小陈与小美的住址。小美妈妈帮忙联系了小美,并于当日5点50分告知小陈妈妈,“我女讲找到他了,和他好好讲讲了,你不要这么担忧”。当日6点55分,小美妈妈电话告知了小陈妈妈,小陈跳楼的消息。
法院审理查明,从2022年9月21日4时16分到至5时01分,小美与小陈4次通话,通话时长21分30秒。
6时31分拨打报警电话,小陈跳楼前公安民警赶到现场,公安民警劝阻无效后,小陈跳楼。
小陈坠楼时将楼下的一辆车损毁,他的爸爸妈妈为此赔偿了用户汽车修理费5430元。
法院:没办法律责任,但处置感情纠纷确有不妥
小陈的爸爸妈妈觉得,小美与小陈分手后,小美没拒绝小陈的亲近与示好,两人之间的感情事实上没了断了解,期间小美不只新交了男友,还把新男朋友带到小陈的房屋居住生活,使小陈遭到紧急刺激,产生了轻生的念头。而小美了解小陈有轻生念头,没第一时间告知小陈家人,有没告知事发地址,小美是致使小陈跳楼死亡的直接缘由。他们起诉至法院,索赔51万余元。
小美是不是应该承担赔偿责任?为此,鱼峰区法院用长达1500余字进行了详细讲解。
鱼峰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写道:生命权是至高无上的权利,每人都要珍惜生命、热爱生命,不可以由于生活中受某种挫折就痛不欲生,生无可恋。恋爱自由、婚姻自由也是国内法律规定的婚姻规范。男女恋爱期间,均应树立正确的恋爱观、婚姻观、生活观和价值观,并妥善处置好在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,不管在何种状况下,男女恋爱行为既要对自己负责,也要对家庭、对社会负责,不可以由于失恋就痛不欲生、甚至自杀死亡,枉费我们的青春年华和爸爸妈妈的养育之恩。
法院审理觉得,小美与小陈从小一块长大、一块念书,多年的相识相知,确定了恋爱关系、购买了住房,到了谈婚论嫁的关键时刻,因为双方爸爸妈妈因彩礼问题产生分歧,小美向小陈提出分手,小陈处于无奈,虽然答应与小美分手,但仍以最大的诚意挽留小美,从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9月15日就有22次向被告小美发“52.00”、“131.4等特殊含义的微信红包,其中,9月9日当天发了15次之多,并在红包说明中称呼暧昧,在其出差期间还将房子交给小美居住。
2022年9月4日,小陈与小美微信聊天得知小美另有新欢,但不相信是真的,到了9月17日微信聊天得到确认。
9月20日18时30分至9月21日凌晨2时31分,小陈对小美进行跟踪窥视,了解小美与男友双双出入并同居在其房子,小陈精神遭到很大的刺激,其种种努力已没办法挽回小美回到我们的身边,使得情绪失去控制,9月21日2时52分,小陈回到小美的房屋处撰写微信遗言发给小美和我们的妈妈,交待后事,推行自杀行为,当小美从小陈微信遗言和妈妈电话得知小陈要自杀,小美尽全力多方探寻,终于在自已的住处找到小陈,试图通过安抚、劝导的办法让小陈舍弃自杀的念头,因此,未告知小陈爸爸妈妈前来帮助劝导,当劝导无效后,采取报警求助的办法并无过错。
此结果系双方恋爱分手近三个月后发生的突发事件,双方已不再具备男女朋友间相互扶助的义务,即便其先行行为具备道义上的救助,但从小美与小陈的力量悬殊的客观原因,不足以通过自己加以救助。故小陈的自杀死亡结果与被告小美的行为不产生法律上的侵权责任。
在双方分手后,小美有另找男女朋友的自由,小陈也有另找新欢的自由,但小陈真实诚意挽回无效后,觉得期望完全破灭,致使小陈悲观自杀,小陈作为一个法律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,理应了解生命的珍贵和自杀产生的紧急后果,在情感出现纠纷后,不可以理智面对,而选择极端的方法结束我们的生命,导致死亡的后果应由自己承担责任。小陈爸爸妈妈请求小美赔礼道歉,承担侵权责任,赔偿各项损失的50%缺少事实和法律依据。
但依据法律精神和公平责任原则和见危施救的道德责任需要,小美应承担适合的补偿责任,小美在处置情感纠纷时确实存在不妥之处,如分手后不该收取小陈带有特殊含义的微信红包、不该到小陈的房子居住,在有新男女朋友时仍维持与小陈的暧昧关系等。小美的上述行为系道德调整的范围,该行为与小陈自杀死亡无直接的因果关系。但应承担相应补偿责任,一审法院酌定小美适合补偿小陈爸爸妈妈2万元。
引使用方法条
中国民法典